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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道重型货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方案
1、国省道重型货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方案需要从加强执法力度 、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技应用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加强执法力度 针对国省道重型货车常见的违法行为 ,如超载、超速 、疲劳驾驶等,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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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车超员、货车超载 、疲劳驾驶专项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大队结合辖区现有条件制定如下方案:工作重点: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对本辖区客运企业的整治,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和场站建立交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自检自查 ,强化行业自律。
3、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和“百吨王”车辆;货车拒检 、不通行高速公路专用检测车道,不听从高速公路劝返指挥、故意堵塞车道的行为;恶意遮挡号牌、冲闯站卡 、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等违法行为。
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93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 、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 ,不仅要处罚超载货车司机,更要对货车车辆超载对装货方处罚 。
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 ,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七条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承运,并在运单上如实填写托运货物的名称 、规格、重量等相关信息 。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 ,责令停止从事运营性运输。(6)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营运许可证 ,并向社会公告 。(7)对司机驾驶超限超载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记分、罚款和扣车的处理。
要严格落实罚款收缴分离制度,公路货运罚款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缴入国库。要抓紧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 ,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要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 、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 、执法结果、当事人权利等相关信息。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单独上路检查货运车辆。
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江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第八十八十五条明确了在检查过程中的暂扣车辆处理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以维护道路运输的秩序和安全。总的来说,江西省的道路运输条例第七章通过严格的法规和制度,全方位保障了道路运输的安全与秩序 。
第七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租汽车 、旅游客运车辆和从事三类以上客运班线的车辆上安装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 ,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第七十七条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出站客运车辆检查制度。三级以上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检验员,对出站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
因您没有提供详细的车型信息,无法判断您的车辆的合法装载范围。但根据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规定 ,只要您的车辆所装载的农产品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就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 ,否则依法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标签: 货运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