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的定性

dengyantao 34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 ,就是关于货运的定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货运的定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微信号:13930579202
拨打电话添加微信, 全国各地回程车调度
复制微信号

货运的定性-第1张图片- 顺义货运专线

物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呢?

物流配送中心的选址 ,对于连锁经营全过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选址直 接关系到配送中心所能供应的区域和店铺数量,关系到物流配送的效率和连锁 体系的效益。因此,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必须经过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和规划 。 一般来说 ,在规划物流配送中心的时候 ,要遵循四条原则:动态原则 、发展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统筹原则。

柴油吨票对物流公司的法律风险?

柴油吨票对于物流公司来说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

如果柴油吨票被定性为虚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物流公司可能将承担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在查处货运平台的虚开行为时 ,可能会发现物流公司存在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

如果柴油吨票被定性为虚开,物流公司需要补缴增值税 、滞纳金以及罚款,同时相应的成本也不能作为税前列支 ,这可能会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

如果物流公司所购的油气被认定为账外销售,这可能导致其需要申报销售收入并补缴所得税和增值税,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负担。

因此 ,物流公司需要重视柴油吨票的管理和相关合规工作,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范。

物流侵占货物怎么办?

恶意侵占运输的货物,运输公司应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的这种侵占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一)对于行为人不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 ,不属于运输公司自行招聘、聘用的正式员工的。具体的犯罪性质

可以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货车司机所承运的货物不在其实际控制之下的,构成盗窃罪。这种情况包括发货人在货物包装后装上车,或者发货人采取了派押解员 、对货物进行加封等措施预防司机对货物的接触和管理 。

此种情况下 ,司机在没有特定身份 ,且事前并未实际控制该货物的情况下,使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将货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应认定为盗窃罪。

2 、司机所承运的货物在其实际控制之下的,构成侵占罪。这种情况包括货物装车后,发货方并未派押解员、未对货物予以加封等 。此种情况 ,可以认为司机在整个运输过程中,有代为保管发货方的货物的职责,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应认定为侵占罪。

(二)对于行为人具有特定职务身份的,具体指运输公司自行招聘、聘用的正式员工。

应区分为两种情况:

1 、如果司机利用职务便利,在事实上形成了对货物的合法管理或控制的 ,构成职务侵占罪 。单位人员侵占了运输公司承运的货物,行为人所在的单位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行为人实质上仍侵犯了本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如果承运公司有明确委托其保管货物的 ,或者货物在装上车后 ,发货方并未派押解员或加封的,此时司机利用运输货物的职务便利,在事先形成了对货物的合法管理或控制 ,其继而将货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2、如果司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合法管理或控制货物的,则构成盗窃罪 。如果发货人在货物包装好装上车后 ,通过派押货员或者对货物加封等措施预防包括司机在内的其他人对货物的接触和支配的,即应认定为司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形成对货物的合法管理或控制状态, 

而仅是基于工作原因在形式上占有货物 。因此行为人利用运输工作上的便利 ,采用撬开封存或避开押货员的方法窃取承运货物的,应定性为盗窃罪。

综合上述,司机恶意侵占运输的货物 ,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作为运输公司聘用的司机,司机职责是保证运输安全,将集装箱如期运到指定目的地 ,对货物时没有不能管理经手的权利 ,故而对货物实施窃取行为,同时利用工作便利进行侵占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货运的定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 ,希望介绍关于货运的定性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